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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会会议制度

南林关委[2016]3

为进一步加强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制度建设,规范关工委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校关工委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在实处,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南京林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议的召集和参加人员

1、办公会议召集和主持。办公会由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常务副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或出席时,可委托校关工委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2、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驻会委员和秘书。根据会议内容可扩大至校关工委其他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办公会议的,应向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或主持会议的秘书长请假。

二、办公会开会时间

原则上,办公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或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办公会议事规则

1、校关工委副秘书长与秘书负责办公会议议题的整理收集、会议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和会议资料的保管等工作,并定期存档。

2、办公会议议题由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与秘书长商议决定;办公会其他成员也可在工作分工范围内,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常务副主任或秘书长申请提出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

3、办公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加办公会议成员。

4、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多数一致的原则,由会议主持人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议。对经会议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下次再议。

四、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

1、拟订校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报校关工委主任及校关工委有关会议审议、审批。

2、拟订校关工委年度工作总结或专项工作报告,报校关工委主任及校关工委有关会议审议、审批。

3、拟订校关工委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报校关工委主任及校关工委有关会议审议、审批。

4、研究实施经校关工委主任及校关工委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具体活动等。

5、研究确定向校关工委汇报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校关工委的其他日常工作事项。

6、督促检查校关工委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的实施,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7、收集校关工委及各二级学院关工委开展活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年终整理文书,分类归档;编辑印发《南京林业大学关工委工作简报》。

南京林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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